讲座现场
课程内容:怎样运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为建筑企业预防风险、创造效益
9月5日,由绍兴市在沪企业联合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及上虞市建筑业管理局驻沪办事处主办,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中的运用》讲座在复旦皇冠假日酒店举行。
讲座由我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单位——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镥海担任主讲。联合会秘书长王黎明发表讲话,对前来的参加讲座的各建筑企业表示欢迎,同时希望各会员单位在这次讲座中能有一定的收获。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一民出席讲座并发表讲话,谈及这次司法讲座的及时性和重要性,他希望广大建筑企业对政策及原则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并将领会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后的工作中。此外,绍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朱国荣、我联合会副秘书长、上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工作处副主任陈文华及建筑时报编辑孙贤程也应邀出席了讲座。有上百家建筑企业代表参加了讲座,其中包括联合会60余家会员企业,一些非会员的浙江省建筑企业也慕名而来。
在接近三个小时的讲课中,针对如何在合同中更好地运用情势变更,林律师讲到,建筑领域与其他领域使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合同订立时目的的落空、基础的动摇是最重要的。在讲课的过程中,林律师运用大量的实例结合政策法规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和理解。现场气氛热烈,在座的许多企业负责人与林律师积极互动,林律师也一一解答了他们所提的问题。早在2006年及2008年联合会就曾邀请林镥海律师举办了主题分别为“建筑工程法律讲座”和“房地产讲座”等一些列活动。对于联合会举办的各项讲座,会员企业纷纷表示,这样的讲座很有意义,听过之后受益匪浅,希望联合会以后多搞一些具有实用性和实质性帮助的活动。
联合会为在沪越商提供形式多样的活动和讲座,旨在为会员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此次举办司法讲座,基于上海越商中建筑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联合会在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后,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将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各会员企业中去,为会员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及时作出应对措施提供帮助。